国际教育公司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
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
公司各党支部:
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学院各党支部、广大共产党员、党务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不断加强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和制度建设,在组织发展、支部阵地建设、思想政治教育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,为学院内涵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,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。为表彰和宣传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,树立典型、弘扬正气、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进一步坚定信念、振奋精神、奋发进取,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,在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上展示新面貌,经研究,决定在本年度,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(以下简称“一先两优”),并给予一定的奖励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表彰对象、名额和奖励办法:
1、先进基层党组织: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,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2、优秀共产党员:组织关系隶属于公司党委的共产党员(含预备党员、正式党员),拟评选表彰5名,每人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3、优秀党务工作者:学院专、兼职党务干部,拟评选表彰3名,每人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二、推荐表彰对象的条件
1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条件
出色完成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规定的基本任务和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规定的主要职责,模范践行“五个好”的基本要求。在样板支部创建、党建示范点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,成绩突出,得到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拥护。
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
(1)党的组织活动正常,党务工作规范,上报公司党委材料及时,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或活动到位,会议记录完整;
(2)积极开展支部立项活动,获校级和院级立项支部,优先推荐;
(3)党组织所辖党员个人均未受任何处分,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“合格”等次以上、民主评议党员为“合格”等次以上;
(4)评议党支部工作为“合格”等次。
2、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
认真履行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规定的党员义务,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学习科学、文化、法律和业务知识,理想信念坚定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,不断开拓创新,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,在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;带头诚心诚意为师生员工谋利益,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,甘于奉献,立足岗位,创先争优;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;带头弘扬正气,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其事迹突出,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。
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
(1)截止2020年12月20日,入党时间满半年以上;若入党时间尚未满半年,须在员工党务中心工作1年(包括1年)以上。
(2)没有受过任何处分,且年度考核为“合格”等次以上;
(3)民主评议党员为“合格”等次以上,“优秀”等次者优先推荐。
3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
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,热爱和熟悉常务工作,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工作成绩显著;讲党性、重品行、作表率,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、廉洁奉公;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,密切联系群众,善于做群众工作,在党员中有较高威信;所在党支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,在公司党委各项检查中得到较高评价。
同时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
(1)截止2020年12月20日,入党时间满1年以上,且2019年以来长期从事党务工作,工作规范,成绩突出;
(2)在支部阵地建设、支部立项活动、党员培训教育等各项工作中,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表现突出;
(3)没有受过任何处分,且年度考核为“合格”等次以上;
(4)民主评议党员为“合格”等次以上,“优秀”等次者优先推荐。
三、推荐办法
1、本次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2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名额,不分配到各支部。由支部根据上述评选条件和表彰名额,自行决定是否申报。
3、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名额,由各支部按照党员比例推荐20%以内。
4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名额,由各支部按照党员比例推荐10%以内。
四、推荐程序
1、党支部推荐表彰对象。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,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,并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,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,客观公正地进行民主推荐,推荐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和材料,于2020年12月20日前上报学院党委组织员。
2、党委审核汇总。公司党委根据各支部推荐的对象和人数,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审核标准,逐一进行资格审查汇总,提出初步意见。
3、公司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。召开党委会,研究确定表彰对象。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。取消后名额不再增补。
4、公示。按照规定,对学院拟表彰的对象在学院网站上公示。
五、推荐要求
1、本次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高,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、及时落实、坚持标准、严格程序、认真把关,充分发扬民主,按照自下而上,上下结合,反复酝酿讨论,逐级推荐评选的办法进行推荐。各党支部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要注意岗位分布,使其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;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师生公认,注意征求所在党组织和党员、师生的意见。党委将对各单位推荐程序和推荐对象进行必要的复核、审查。
2、各党支部报送推荐对象要填写各类《推荐和审批表》(其中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、通讯稿形式撰写,一式1份,A4,双面打印,电子版发至1536374415@qq.com。以上材料请务必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0591-23531466。
六、表彰方式
2020年1月公司党委召开学院表彰大会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作出表彰决定,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。同时,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,大力宣扬先进事迹,推广先进经验。各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,努力形成比先进、学先进、赶先进的良好氛围,推动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,为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附件:1.ufc押注网站国际教育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
2.ufc押注网站国际教育公司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
3.ufc押注网站国际教育公司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
中共ufc押注网站ufc押注网站委员会
2020年12月14日